银行的投资业务是什么?
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维度,其经营业务可分为资产和负债两个部门,对应的经营活动也可分为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 按照银行业务分类,投资业务可归属于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范畴;同时,由于该业务不直接形成银行资产的流动性,也不构成信贷业务的组成部分,故也常被看作是表外业务中的非融资类业务(FNA)。但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表外业务的是,作为金融机构在特定条件下具有的“自然属性”,投资业务在维持银行流动性、实现银行保值的基础上,还具有资金投放的功能,即对实体经济的直接贡献。严格来说,将其归为银行的一种经营性业务更为妥当。
基于上述分类,银行的投行业务可以界定为以金融同业客户为主要服务与合作对象,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各项业务,具体包括买入返售资产业务、卖出回购资产业务、ABS业务、公募基金业务、债券承销及发行业务等。 与零售和公司贷款业务相比,投资业务有着不同的业务模式、业务流程和决策机制,同时也对银行的风险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我国现行监管框架下将投资业务列入了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范围,并允许其自主经营、自担风险,但从目前商业银行的业务实践来看,其投资业务的开展往往受到较严格的监管限制,特别是对于资本充足的约束更加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