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贷款怎么办理?
自建房贷款是指购房人通过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机构担保并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的基础上,公积金中心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用于自建、翻建和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具体应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贷款办理流程如下:
1、借款人到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领取相关表格(也可到我中心网站上下载)。
2、借款人持相关表格及所需资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3、公积金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借款人申请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决定书》。符合条件的,将与贷款担保机构联系。
4、市房产服务中心将自建、翻建和大修自有住房所需费用的预算经市审计部门审定后提供给公积金中心,由公积金中心根据预算费用额度和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及还款能力确定其可贷额度、期限和利率。
5、担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将借款人申请事项及核定后的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等情况上报公积金中心并办理担保手续。同时与借款人签订《自建、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个人住房担保借款合同》。
6、公积金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对担保机构上报资料进行核实,与担保机构签订委托放款协议,并将贷款资金拨付给担保机构。
7、担保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借款人在3个工作日内与市房产服务中心签订《自建、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协议书》,并由担保机构将贷款资金拨付给市房产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