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党委会不会撤销?
不会,因为企业党委的名称已经体现了其法律性质(《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四条);其次,根据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企业党组织是党在企业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即使企业解散,企业党委也应当依法存在。 当然,如果企业倒闭,那么公司法和人寿保险法都规定,以公司的资产进行清偿债务(包括支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补偿金等),不足部分则由投资者承担。也就是说,作为投资者的党组织(包括企业纪委)首先会承担清债责任——你党组织的钱没花完吧?! 不过,对于国企而言,除非出现严重的经营亏损或者国有资产流失,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形,所以也不宜过度紧张。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企业纪委(含监察室)是企业内部的纪律监督部门,它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至于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等群众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核:有关职工福利、劳动报酬、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内容,而工会和职工代表的职责就在于此,企业纪委和上述组织在职责上有相互呼应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