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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北京银行、苏州银行率先发布股权转让方案,公开邀投资。在这两家银行发起股权转让方案之前,中国银保监会官方网站公示了《关于城商行股权管理的指导意见》,以银监会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办公室的名义发布,内容对城商行股权结构管理、股权转让等作出规定。

《投资时报》记者 陶珍珍

备受关注的城商行股权转让,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但整体方案仍然“隐形”。8月24日,有两大城商行率先发布了股权转让方案,公开邀请投资。这似乎表明,此前四大行牵头的城商行收购组已经开动,着手评估各行股权具体价格和整体收购事宜。

从两大行方案来看,整体股权转让价格均定为每股2.5元,相比当前每股净资产3.38元的水平而言,折扣幅度达到了27%,似乎确有足够吸引力。但从方案具体细节来看,本次全面转让行股本比例为60%,相当于每股价格下调为1.5元;而股份转让行为仅包括优先股,普通股股东仍需按照计划安排进行。

考虑到此前四大行人士已经肯定,包括邮储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对于中小银行均开展了收购意向,本次或许只是“头部”先行,后续各银行股权也有望被“大象”看中,逐步完成股权转让。但无论是哪种情况,对于中小银行股东而言,当下或许都应该早做打算了。

一是考虑到中小银行的估值已经在过去两个月大幅调整,如果整体出售,股东利益可能受损;二是从政策层面来看,国资委和银监会对中小银行的股权监管趋严,不排除后续进一步要求大小行的股权比例的合理性,也就是要求大银行继续增持,小行须减持。

考虑到2019年末,六大行累计持股比例已经超过40%,接近“绝对控股权”,若进一步增持,中小行股权的稀缺性难免受到疑问;而如果中小行大股东拒绝减持,则很可能面临国有资本流失和监管批评的双重压力。

可以说,当下中小行股东的日子并不好过,一方面股价屡创新低,成本较高的股东利益受到损失。以吉林银行为例,该行股价今年以来跌幅超过60%,股价跌破1元,进入技术性破产状态。

另外,无论是全面转让还是单独转让优先股,中小行大股东均面临不确定性。因为本次股权转让,是为了增强城商行稳健性,大股东自然要合理让利,但从短期来看,中小行平均股价可能跌破每股净资产,产生较大的损失。

对于优质股东而言,可以以当前价格和四大行或各地城商行协商,先出售一部分股权,换取现金流补充自身资金头寸;然后再视后续银行股价变化,以行内资金回购的方式,逐步摊平价,降低整体持股成本。

但对于部分盈利不佳的中小行而言,一旦股东全面转让行股权,则不可避免形成“大而不强”的窘境,甚至还可能带来外资或内资的“野蛮人”。从已有经验来看,外资行往往在参股后,凭借外资身份加快国内机构交叉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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