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贷款损失准备?
所谓贷款损失准备,指金融机构根据金融资产的生命周期理论,在有效业务经营过程中,结合其自身风险状况,而提取的各种用以弥补预计可能发生的贷款损失的各项准备金。
现行的贷款损失准备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一是贷款资金呆账准备金。这是指贷款经营机构按照贷款业务账面余额的1%与相关担保金额之和提取的准备金。主要用于专项支付因借款人破产、灭失而造成的贷款损失。二是贷款拨备金。其主要功能是在资产遭受损失之前,提供一种拟补充损失的相关现金流出,以保护资产的安全性和盈利性。三是贷款风险准备金。主要用于弥补业务发展过程中出现坏账的损失。
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方法在我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一是法律规定不统一。贷款损失准备金在银行业的具体做法有差异。在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村信用社等贷款较多的金融机构,多将贷款损失准备金纳入短期贷款的风险准备内统一计提;而银行业监督委员会监管的银行(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沿用原来的规定,仍需分别计提。二是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区别。上述四大国有银行采用的方法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完全一致,其按贷款业务账面余额的0.5%~1%计提坏帐准备金。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方法的前后差异造成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减值准备金水平呈现“前低后高”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