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担保还能贷款吗?
去年12月,银监会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加强借款人债务违约风险管理的通知》,旨在要求商业银行严格审查直接或间接提供担保的借款人融资申请,充分评估担保人的代偿能力。
此前,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曾解释了《通知》出台的背景和目的:近年来,借款人恶意逃废债、担保人代偿能力弱等问题比较突出,甚至出现一些担保人甚至多个担保人为一个借款人担保、到头来却集体“逃废债”的现象,严重影响正常信贷秩序。
担保人代偿能力被忽略
事实上,担保人为银行规避信贷风险做了很多“牺牲”。按照正常操作程序,银行在发放贷款前,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对应的抵押物,但这只是担保方式的一种,即物的担保。还有一种叫人的担保,即保证。保证人一般是指在贷款到期后,无法偿还贷款的,履行还款义务。由于其可能存在多笔担保,银行在授信时,一般需扣减保证人可用于担保的总余额。具体到比例,各银行规定不一。
还有一种视同保证的变相保证,是指不以提供抵押物为目的,仅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为贷款人提供担保,或介于抵押与保证之间的担保。以上三种担保人风险不同,却均属于担保范围。但现实中,在债务违约时,银行仅追究贷款人的偿还责任,担保人无法获得代偿,最终损失由银行承担。
一重授信压力尚未解除
就在12月7日,人行公布三季度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报告指出,2016年前三季度新增人民币贷款6.98万亿元,同比多增1.05万亿元;人均贷款增幅7.3%。另外,不良贷款率与上季度末持平,为1.74%。
报告显示,九月末,银行体系人民币贷款余额75.77万亿元,同比增长14.4%。国内银行(不含国际银行)平均贷款利率为5.91%,较上季度下降0.38个百分点;平均存款利率为5.28%,较上季度下降0.03个百分点。
根据报告数据,按2015年末全国6.5亿人统计,人均贷款7.19万元,相较2014年末的6.39万元增加7.3%。可见,近三年时间内,中国个人贷款规模实现30%的增幅,但这一增幅远不及同期名义GDP57.5%的增幅。换言之,中国信贷增速已逐步回归经济增速的调整轨道。
报告指出,三季度个人贷款增加2.44万亿元,企业贷款增加4.1万亿元,体现“轻重缓急”的调结构成果。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贷款平均利率5.59%,较上季度下降0.29个百分点;个人贷款平均利率6.51%,较上季度上升0.28个百分点。
从数据可以看到,三季度个人贷款利率上行,与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下行形成反差。今年以来,金融监管持续强化,在去杠杆、防风险的前提下,银行体系实际运作的贷款成本并不低,或形成信贷增长趋缓的内在压力。尤其是在个人消费贷款集中度监管新规出台之后,个人贷款投放或将更加审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