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富股份会重组吗?
目前看来,公司没有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计划和安排 。2019年3月,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张益锦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张益锦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8,577.78万元人民币股份(最终认购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数量为准);2019年4月18日,该笔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并验资完成,公司已取得了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605号)。本次发行已经完成。
关于被质押的股份情况,请参见本回复之“三、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意见”之“(四)管理层意见”之“1、对本次股票质押担保事项的建议”之具体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重事会》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认定存在恶意处置财产或者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非正常资金往来行为,构成重组信息披露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无合理理由占用、挪用关联方资金或有关联方违规提供融资且金额较大的; (二)无合理理由为关联方承担债务、支出费用以及提供担保且金额较大的; (三)无合理理由为关联方向第三方提供借款且金额较大的; (四)无合理理由代管、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他人财务且金额较大的; (五)其他严重偏离市场正常交易价格且无合理理由的资金往来或交易行为。 对上述问题的认定应当综合考虑交易各方之间的关联关系、交易的性质及交易的市场价格等要素判断其是否存在非正常资金往来的情形。如不存在上述任一情形,则不属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并购重组中的财务顾问业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需公开披露的情形。不涉及披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