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红代扣个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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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利息、股息、红利”,包括股份制企业分配的股票股利和股权(票)红利等。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899号)规定: “一、对于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 三、公司分红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依据上述文件规定,贵公司因分配利润给股东,导致股东取得股息、红利,作为企业经营所得,应缴纳20%的企业所得税;同时,作为扣缴义务人,公司在向股东支付应得的收益时,需要依法提前扣缴20%的税款。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负担5%的印花税,企业分红需要交纳5‰的契税。

五、目前,我国对居民个人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需注意的是,上述政策适用于居民个人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股息、红利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权益性投资的所得,不包括企业的分红。

六、企业分红属于生产经营所得,应该缴纳20%的企业所得税。但个人从证券市场取得的分红,属不属于免税收入,则需要区分情况而定!

李宏冰李宏冰优质答主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按照《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应当在每个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并附送会计报表和预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的完税凭证,其生产经营所得和投资者个人综合所得,应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投资者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在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时,应将生产经营所得纳税调整项目表、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和合伙协议作为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上述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属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也应报送上述报表。

税款的扣缴与申报:

1、从2007年1月1日起,合伙企业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由投资者按照有关规定自行申报缴纳,合伙企业不代扣代缴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

2、扣缴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时,应在规定的扣缴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3、纳税人以现金、支票、银行卡或其他形式,从承担税款扣缴义务的机构(包括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上市公司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在支付应税所得时,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税款。扣缴义务人支付给个人已税所得,不论在境内、境外均要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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