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党委如何运作?
先简单回答一下问题,再分享一些经验。 外企党委的建立遵循着《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外国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一般由一个党组织(党委或支部)组成。
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委员若干名,书记1人,副书记2-3人。基层党委的委员中,必须设有纪律检查委员。 党的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委员数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设定。 作为党的一项组织制度,企业在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同时也应设置相应的党组织,并在工作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对于外商独资企业来说,由于投资主体是境外投资人,因此成立企业时不能以“外资”作为企业名称,应使用“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等名称,并充分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那么,有了党组织之后,又该如何开展工作呢? 一般来讲,企业的党建活动主要包括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领导讲党课以及组织生活会等。
其中,“三会一课”是党建工作最基本的形式,是指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小组会议;按时上好微党课。“主题党日”是指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重温入党誓词、重忆入党经历、重问入党初心等活动。
这些活动的开展能够使党员时刻铭记自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身份,强化党员的党性意识。同时,通过相互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也能够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 对于外企而言,除了上述基础性工作之外,还应该注重对企业文化建设进行引导。因为外来文化的进入必然会受到本土文化的影响,因此在引导企业文化建设时,应力求做到双向互动。
一方面,要努力将党的工作和企业发展的要求内化到员工的行为准则中去,增强员工的向心力;另一方面,要将员工的诉求及时反馈给党组织,形成企业与职工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 当然,在具体的工作推进过程中,因涉及外部监管和内部民主管理等问题,还需要依据地方政策和企业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法。
举个例子: 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了加强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根本原则,规范党组织在企业决策程序中的参与机制,确保党中央和大股东党委决议的执行力度,同时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提出了“双首”工作制。所谓“双首”,就是指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实现党建与经营融合、互促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