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违约如何处置?
首先,企业债务违约的处理方法要依据不同的债务人进行区分对待。 如果是公司债务人,并且该债务为公司的合法负债,那么公司在债务到期未能偿还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并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如果法院认定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话,可以裁定该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由破产管理人负责接管公司、处理公司的对外债权债务。当然,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责令公司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其他临时保全措施。
但是,实践中有的企业法人代表为了逃避债务,会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随意转移公司资产,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支出行为。
另外,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指定管理人。管理人的职责包括接管和清理债务人的财产。所以,即使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债权人也仍然可以通过起诉来追回自己的款项。 但如果债务人是自然人,情况就要复杂一些了。
由于自然人死亡意味着其作为民事主体资格的丧失,一般不可能再以自然人的名义承担责任。此时,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主张权利,要求继承人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但是如果欠债的自然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不能要求其承担还款的责任,因为这种情况下,只能由对方的监护人代为履行义务。
其次,企业债务违约的处理还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如果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方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如果是因情势变更导致的,各方当事人都可以要求变更合同条款或者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法院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