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融资什么法律监管?
公司融资,涉及股东、公司、债权人等相关方权益,因此有相应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涉及投资者与公司的相关规定主要如下: 该条规定了股东出资的两种形式即货币和非货币财产,同时规定了股东出资不得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注册资本。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程序,是指股东会做出决议的具体程序和方式。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一)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二)股东会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1.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3.重大投资行为;4.增减资本;5.变更住所;6.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四)股东会议应当由股东本人出席并签名,其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的权限必须有股东本人作出具体授权。
(六)股东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要形成书面性决议。
该条是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的限制,同时也涉及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四十七条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同时向股东告知公司的具体理由。
上述是关于企业融资时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的主要法律规定。
除上述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也对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等相关主体的融资行为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目前,我国对企业融资的监管体系已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