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贷款计入哪个科目?
企业取得股东的借款,会计核算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以后期间支付利息时,应按照借款本金和合同利率确认利息费用,如果合同利率低于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则只能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税前扣除。借款利息应当根据相关性的原则,如果是为日常生产经营发生的借款,应当作为财务费用核算;如果是属于为在建工程、开发投资等期间发生的,应当按照资本化的原则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开发成本中。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向股东借款,属于企业正常经营下的无息借款,计入“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