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多会开始摊销?
法律无规定有效年限,合同也没有规定受益年限的无形资产,企业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性进行预测核算出无形资产的有效受益期,并按有效受益期进行平均平均的摊销,如预测的收益能力无法辨别时,应当视为无效(事实上已经无法为企业带来收益)的无形资产,其期末可收回金额应当视为零。
通常,在企业持有某项无形资产期间,应当至少在其持有无形资产期间的每年年度终了时对无形资产进行检查,如果有明显的减值迹象或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计提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在会计期末,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将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同时,企业应当设立无形资产跌价准备明细账,分别记载每项无形资产计提的跌价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七条,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
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产生的销售额或者利润额提成,提成率由当事人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条,发给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保护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专利权的,应当记载该项专利权的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