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过桥受法律保护吗?
生活中,经常有个人或企业在银行操作贷款时,遇到不能及时还贷或银行放款和还款日期调整的事情,时间上产生误差,造成了资金暂时性的紧缺。于是寻求过桥融资来解燃眉之急,那贷款过桥受法律保护吗?
银监会在2010年发布了《关于规范信贷资金委托代理业务的通知》,其中第二条规定:“信货资金委托代理业务是指信贷机构通过书面约定将部分信贷资金管理责任委托给代理行,由代理行在约定的限度内履行贷后资金管理责任并提供相应服务,收取服务费的经营活动。”这一定义涵盖了四类产品,即银团贷款、融资租赁、贷款出售和过桥贷款。
过桥资金,又称为“阶段性授信付款”,其法律性质为借贷,即借贷标的为金钱。从法律关系来看,它是一种借钱还钱的行为,是借贷双方意思自治的结果,属于民法调整范围。而且,借贷双方对于过桥贷款均明确知晓,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也清楚、条款具体,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显失公平的地方,同时,合同中约定内容没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所以该合同应为有效。但是,由于该笔贷款的最终受体是银行,所以该笔过桥贷款从时间上看具有临时性的性质,在贷款实际受领人如期得到所需贷款并与过桥资金归还人办理结清手续时,一过桥贷款关系即告消灭。
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精神,出借人擅自增加的罚息、违约金等,其实质是借名收取高额利息,以此获得高额利润,其行为利欲熏心,已为法律所禁止。如果过桥债权人以借为名,向过桥债务人收取高于金融机构利率数倍的“利息”,这就构成了高利转贷。所以,过桥债权人除了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损失外,对于过桥债务人的其他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过桥债权人应当予以赔偿。
由上可知,贷款过桥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且是正常现象。但是当存在过桥融资的同时,很可能隐藏风险,有时甚至可能是一个陷阱。在获得融资后,必须了解了解对方的真实性和资金用途。如果一旦怀疑对方是骗子,马上停止一切交易,并且报告相关司法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