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多人公司章程?
2016年9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企业登记程序规定》,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实行认缴制,股东或发起人可以自主约定认缴数额、出资方式等,并制定相关的章程。 除了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外,我们还可以参考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来制定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公司必须制定公司章程。制定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必要条件之一;而完善的公司章程则是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基本保证。我们在起草公司章程时,一定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要求。 公司章程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载明的事项。其中,比较重要的内容有: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及其住所、股东出资方式、股东出资额、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董事长的职责、高级管理人员分工、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劳动用工制度等内容。
在具体编写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用词准确、表述简明扼要。
(二)条款划分合理,次序安排科学。
(三)条款间不存在矛盾,完整、协调统一。
(四)相关条款相互联系,互相配套。
(五)涉及管理权限的条款与组织结构图一致。
六)注意与其他法律文件之间的一致性。 例如,有些企业会将本企业的规章制度载入公司章程,则应注意与公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保持一致,防止出现相互冲突的现象。
七)用语准确,文字简练。尽量使用法律语汇,不使用俗约或行话,避免使用模糊词语,如“酌情”“一定”等。
八)内容合法。既要考虑现行有效之法律法规,又要顾及未来政策走向,为将来可能的制度变化留下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