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是借方还是贷方?
人们常说的贷款人其实就是借款方,也是抵押人,即把自己拥有的房屋或者其他资产抵押给银行或者金融机构,来取得贷款的人。
贷款人和抵押人有时在同一个情况下也是同一个人,他需要贷款,又不能直接体现资金需求,所以把房屋等资产作抵押,得到了资金,也解决了需求。
而实际的贷款,是银行把资金借给有需要的人,这人一般是企业,是资金需求的机构或者个人,银行把资金付给他们,他们到期还款付息给银行,所以,银行是标准的贷方,这也是我们常说的借款人。
有些人虽然向银行贷了款,也不一定能说明他是有资金需求,有可能他只是想利用银行的信用,用银行的名义贷款,自己来使用,毕竟银行名义下放的贷款,可以用于任何用途。对于这种不能清晰界定是贷款人还是借方的人,一般认为银行就是借方。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情况,银行在发放贷款的时候,是和第三方的买方联系的,而第三方因资金问题不能成交,银行为了完成任务,就把自己的资金贷出去,赚取利息,这种贷款人只能认为是银行,它并没有真正的资金需求,不能视为向银行借入资金。
所以,能够明确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并且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偿还贷款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缴纳贷款利息的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贷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