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阳股份什么时候分红?
2018年4月17日 0.35元/股,共计1.6亿元现金(含税)。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度实施完毕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剩余未分配利润968,906,651.80元。根据《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规定,在公司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前提下,公司可以进行现金分红;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对公司截至本次分红方案披露之日的可分配利润不进行分配而将留待以后分配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入未分配利润中,视同股东参与分红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基于以上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即2016年12月31日的未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加上同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和除以年末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所支付的现金总额为1,602,859千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