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在美国相当什么?
一个典型的例子可以说明,在西方发达国家,发改会是一个很有权力的部门。 2015年德国总理默克尔访华,双方达成了诸多重要协议。但是有一个问题让默克尔很失望,那就是中国不愿意购买德国绿氢(通过电解水产生的氢气)。所谓绿氢虽然环保,但成本很高,经济效益很差不可能自己生产而仅仅因为它环保。于是默克尔回去后命令能源部必须想出办法让中国接受绿氢。 但是德国能源部没有权力直接制定经济政策。于是他们找到了发改委。因为中德两国都在建设特高压输电线路,于是德方对中方说,你们不是要降低煤电和可再生能源的补贴吗?为什么还在这建线?为什么不考虑一下绿色氢气的成本呢?
听到这话,中方可就高兴了。立即答复说,我们其实挺喜欢默克尔女士的,对她很尊重。但是她提出的绿氢建议实在不行,因为现在中国正大力扶持新能源行业,如果为了一个还没有商业化的技术而停止对成熟产业的扶持那就本末倒置了。 我们不需要你德国多产的煤,但是我们愿意多买你的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听到这个答复,德方大喜过望,终于弄明白了原来问题出在经济上而不是政府官员的意志上,于是马上回去改进自己的能源方案,多搞风电和太阳能,同时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两个问题:
一是国外很多机构(如欧盟和美国)在制定贸易、投资等经济政策时都有很大的自主权,甚至可以跨部门的自主决策(比如欧盟的能源政策属于经济政策领域下的一个专项政策);
二是国外的很多专项政策往往是由一个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的。这种情况在很多方面提高了效率——比如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虽然欧美都制定了相应的政策目标,但是具体的执行和监测却都是由独立的专门机构进行的。这种分工避免了政出的多头和无序竞争,同时也避免了某个部门为了执行专项政策而对其他行业发展插手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