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有没有自融?
1、首先明确一点,公募基金不可能存在自融。这里所说的自融是指基金公司通过非正常手段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后,用于融资或者投资的行为。因为公募基金是按照契约方式组建的,基金公司的职责是根据基金合同,将投资者的钱用来进行股票和债券的投资。
2、当然,如果基金出现巨额赎回,而基金公司又没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就会出现不能偿付的情况,但这并不是公募基金的自有资金的挪用,而是对客户资产的侵害。
3、不过,市场上确实有一些通过变相方式实现资金池运作的产品,这些产品往往打着“创新”的口号,实施一些“独特”的操作方案,实际上则是通过先吸纳公众资金投入之后,再进行其他方面的投资。 这类产品的操作往往具有以下特点:
(1)成立时间不长;
(2)信息披露不及时且不完全;
(3)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
(4)没有明确的投资方向或投资策略,却拥有庞大的投资团队。 对于这样的产品,我们要保持高度的警惕,因为它可能蕴藏着巨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