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怎么上北京盘?
先引用一句知乎高赞回答,此答主分析的非常到位。 这个回答的核心在于: 通过法人变更,把一个没有任何实际业务的空壳公司变为自己的全资子公司,再把这个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去收购一家有真实业务且经营亏损的公司(这里空壳公司和被收购公司都称为“标的公司”)。
由于此次交易中,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没有增加,而交易对方是母公司对自己全资子公司投资所应享有的股东权利(也就是所谓的“股东权益”),所以从会计核算的角度看,这部分股权所对应的资本金仍然属于整个公司的。因此这次交易实际上是以零成本获取了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相当于白嫖了别人一笔贷款。
这本质上是一项“名股实债”的交易,但这里的“股”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份,而是一种期待权,这种期待权是否实现取决于被收购公司的经营状况。如果被收购公司盈利而且有足够的现金流量,那么这一部分“股”就变成了实实在在的股利;如果被收购公司持续亏损,那么“股”始终都是纸上数据,不可能变成真正的利润分配。当然,无论结果如何,这都不影响整个公司的资本金总额。 所以从这个角度看,“王炸”其实就等同于用9000万换了一个市值1.2亿的东西然后还欠别人3000万。然而因为人家原本就该给你这些,所以你实际上也只多给了人家3000万。只不过这其中9000万以利息的形式提前支出了而已。你少赚了9000万利润但你避免了缴纳2700万的税(假设20%的税率)。
这种交易虽然本质上是一种债权,但是表现形式却如同股利分配,因此又被称为 “假分红真借款”。 这种安排的好处在于不影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的情况下为股东们安排了一次不纳税的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