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如何利润分配?
谢邀! 首先,我并不完全认同“国外公司不分红”的结论。例如,我们给员工发奖金、发激励方案的时候也很慎重,会参考市场估值,如果认为未来一年有可能给到员工更多(通过分红或增长),我们会适当减少现在发放金额,将资金留到明年使用;反之,如果我们认为明年的盈利可能不足以分给员工,那么今年就会少发工资多分红。当然,我们的目的不是故意避税,而是要让利益相关者得到合理的报酬并共同分享企业的成长。
其次,对于您提到的“利润分配”和"股利支付"问题,一般会在公司章程里做出规定,但实践中由于会计核算的复杂性等原因,许多公司并没有进行真正意义的“利润分配”(即分配现金股利),而是以股票的方式(送红股或者转增)来体现。但这并不代表股东的利益没有受到损害——因为股票本身是有成本的,送红股或者转增后,公司的市值并没有增加,股东所获得的收益实际上是被摊薄了。从财务处理的角度来讲,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分配”的结果都是相等的。
关于税收的问题。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实施条例中,对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的征税做了明确的规定。根据题主的描述,A公司和B公司应该分别属于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两者在所得税方面是有区别的。另外需要提醒的是,企业派发的任何款项都必须符合税法的规定,否则,企业将承担涉税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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