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能授信吗?
作为法律人,根据现有法律规定来说明这个问题。 1、商业银行如何考察合伙人实力? 对于普通合伙人,其经济实力主要从两个方面考察,一是其个人的财务状况,主要包括个人的资产负债情况、个人收入来源及稳定性等;二是其对外投资情况,包括对企业的出资和对外担保情况等。对于有限合伙人,由于其只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因此只需要对其个人进行简单的信用调查即可。但应注意一点是,无论是普通还是有限合伙人,若为自然人,则应考察其本人及其家属的诚信度,以免出现“夫或妻”共同借款或者“父或母”代为偿还的情况。
2、商业银行在贷款审批时是否要考虑有限合伙企业“人格”否认的问题? 商业银行为防范经营风险和保证信贷资产安全,一般会严格审查借贷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法人代表(负责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家庭成员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情况,并进行相应的核实。而对于有限合伙企业这种特殊的商事主体,由于存在“人格”否认的可能性,商业银行会更多地关注实际控制人的个人信息,并尽可能多地掌握相关证据材料。当然,如果银行发现合伙人身份与工商登记不一致或者有“假合伙”嫌疑的,将拒绝放款。
3、商业银行该如何防范融资性担保公司利用有限合伙企业逃避监管? 按照《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之规定,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据此,可以看出,一方面,成立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条件较为宽松,另一方面,国家相关部门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确实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而银行作为金融机构,更是难以有效监测客户真实的融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融资性担保公司往往成为一些企业虚假出资、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的工具。鉴于此,建议商业银行在放款时加强审核力度,明确放款对象,确保资金真正用于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