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企业能进员工吗?
我们公司注册地是个小县城,注册资金200万,其实也就是个空壳,法人代表是我本人,我其实也只是个业务员,负责拉业务而已,实际上没什么钱。 公司从成立到现在没有经营过(其实就是没开张),也没有报税。 我也不想继续经营下去了,想把公司注销掉。可是去工商局咨询,说我们的注册资本金是200万要全部补齐才能注销,可我又没有钱交这么多的现金,想取现又不行。
然后我就想了另外一个办法,就是把公司转让了,虽然这样做我的200万资本金还是拿不到手里,但是可以收回一些成本,总比全部烂在手里要好,于是找到了一个下家,他愿意出15万购买我的公司,现在双方已经去工商局做了变更手续,公司的法人和股东都变更成了他的名字。 问题就在这里,因为我公司一直未经营也没有什么财产,所以税务一直是零申报状态,这样会不会有税务的风险呢,毕竟我不是这个企业的实际负责人和法人代表。还有如果我要是注销这个公司的话,要如何操作,是不是需要承担所有的负债?
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其中就有一条就是“登记事项有误或者备案的事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 你作为实收资本为零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又并非真正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下,将公司转让实际上就是名义上的法人代表或股东与实质的法人代表或股东之间的交易,这种交易由于可能损害他人利益,因而就有可能导致该交易无效。
其次,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董事、监事和经理姓名等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的主要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设立方式、股份总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出资额等事项。公司进行变更登记时,需要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需要加盖公章);股东会决议(需要加盖公章);章程修正案(需要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需要加盖公章); 监事会决议(需要加盖公章);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新法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新法人履历表及签字备案书 ;新法人兼职总经理的,提交总经理任职证明;指定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
如果你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欲将公司转让,则需要首先经过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会议的同意,同时需要在报纸上公告,在取得所有人的授权后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方可实施。否则,你作为一个无权处分人将公司转让给受让方,那么你就需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甚至有可能造成对方因信赖你的身份而遭受的损失也需要由你来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