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解散清算汽车归谁?
这个问题,涉及公司法、破产法、物权法和担保法的法律适用问题。 首先,公司因法人意思表示终止(自愿解散)的,在注销登记前属于存续状态,其财产归属遵循公司法的规定;在注销后,则遵循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据此,在注销之前,公司的汽车等资产应属所有者权益范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之后,除公司登记时提交的资产负债表外,没有其他证明文件能够证明公司实际出资情况或资产状况的,股东对于认缴资本和实缴资本存在瑕疵的情况下,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注销后,其财产转为破产财产,由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进行管理和分配。但是,如果作为破产债权申报时,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优先受偿;同时,债权人还可以要求管理人及时转交债务人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司注销过程中,有可能出现虚假注销的情况。此时,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为了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股东的善意转让行为也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保证转让的股权是真实存在的。
2.保证所转让的股权不存在权利负担。
3.保证股权转让行为已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4.保证股权转让协议已作相应记载并在股东名册上进行变更登记。
5.为保证股东身份的真实性,新股东应当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