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价发行股票合法吗?
对于这个问题,答主分两点来回答: 1.上市公司可以溢价发行股票; 2.但一般不允许连续大幅溢价发行股票(大幅溢价是指溢价幅度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 对于第一个问题,由于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时,其资产负债表上的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是由符合证券市场相关规定的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值,因此从理论上讲,即使出现亏损,作为资产的股票价格也应该是合理的,不会出现亏损过多而使得股价过低的情况。 所以如果按上述方法发行新股,对于公司来说,是没有问题的,也是合法的。 但第二个问题就值得商榷了。因为如果一个公司连年亏损且持续恶化,那么它的股票价格就可能有继续下跌的空间(可能小于银行贷款利息),这时若还强行按上述方法发行新股,则有可能造成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发行时,其定价应当由董事会在征求同级管理层、证券管理部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决定(注意不是必须),并在股东大会上做详细说明。但事实上现在多数的上市公司都是由董事会直接确定一个发行价,然后报经有关部门审批(这个程序其实是走形式而已)。所以从实际操作来看,连续大额溢价发行新股是可以实现的。当然这种完全由董事会单方面决定的定价方式确实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而且一旦发行失败,责任也多由董事会承担,所以从保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对董事会这种行为进行一定约束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