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类企业怎么出口?
C类企业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违法失信企业,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企业自身因违法、违规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僵尸”企业;另一种是企业因为失信行为而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老赖”)的企业。这两种情形的企业都会被标注在海关业务系统里,属于限制进出口企业,即企业状态为O。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明确规定,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当事人采取下列限制措施: (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当事人,海关除依法责令停止营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外,还可以处以罚款; (二)海关可以通报投资主管部门不批准相关企业的设立申请; (三)海关可以通报外汇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相关企业的结汇、售汇手续,已经办理结汇、售汇手续的,予以退回;
(四)海关可以通报税务部门不予办理相关企业的发票认证事项,已经认证的,视为虚开; (五)根据有关规定,海关可以将当事人的不良信息通过信用体系平台或其它方式推送至金融、税务等有关部门和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以供各方作出相应决策时参考。 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行政机关是有权责令其停工停业或关闭的。被列名企业应及时履行相关义务,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否则将承担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等信息,并对其股票、理财产品等进行调查,同时查询是否拥有房产、车辆等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会不定期发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作为监管机构,海关不仅要对违反海关法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处罚,对于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还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刑法》相关规定,逃避商检、走私等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