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股票发行是退市吗?
“退市”这个词在A股市场被经常提及,很多人误以为只要企业停止发行新股就代表着“退市”;其实这是很片面的理解。 首先,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以发行上市为中心的证券发行审批制,上市公司要退出资本市场是需要经过严格程序的,并不是大家想象中的那么容易。 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想退出资本市场的途径主要包括如下五种:
1、主动退出:即上市公司自己决定不再继续发行新股,从而结束在公司上市的状态(如ST板块的很多个股是因为最近几年连续亏损,可能被暂停上市或被终止上市,为了“保住”上市公司地位而主动选择不发行新股);
2、被动退出:即由于某些原因,监管部门责令上市公司终止上市后,使该公司从上市公司队伍中被动出局,这种情形在我国较为少见;
3、重组:即通过并购重组的方式,将非上市的优质资产注入到已经上市的股份公司中去,实现整体上市的目的,达到优化配置资源,提高经营效率的效果。
4、重新挂牌:即原非上市的优质资产通过并购重组的方式进入已上市的股份公司后,因某种原因与上市公司分离,其后又成为非上市公司的股份,这部分股权可以通过二级市场进行交易(由于这类企业通常具有较好的收益能力,因此吸引了很多投资者青睐,导致股价一涨再涨);
5、直接注销:这种情况主要指上市公司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或者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等情况时,由相关主体提出,并经有关部门批准之后,可以依法直接取消上市公司代码,使该上市公司名化为历史。
终止股票发行并不代表一定会被退市,有可能是出于上述的某一种情况或几种情况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