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回售是什么意思?
1.什么条件才能进行股票回售? 公司债券发行条款中应当包括债券回售条款,其目的在于:一是为投资者提供一种可转换性工具;二是维护其利益。 在我国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一般均约定当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发行人: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的股票在任意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转股价的70%时(即“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②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重大变更或者被注销的;
③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且自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15个月内未改用途并将资金闲置用于盈利的信托投资或其他活动的;
④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给债券投资者带来重大影响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哪些行为算触发回售? 根据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可知,可转债下修条款中规定的每股净资产值是指最近一期的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故上交所规定,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与当年债券年利率之和与100÷发行年限之和的倍数时的市值的90%,则为触发回售条款。
对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可转债而言,下修的每股净资产值为最近一期末的每股净资产值,并且深圳交易所规定了更为严格的停牌及信息披露标准。 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可知,当发行人公告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的60个自然日内,如果公司股票有30个交易日(包含停牌期间)的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则可以认为已经触发了回售条款。
值得注意的是,深市可转债回售的申报是可以在集合竞价时间内进行的。 例如,海澜之家发债(110040)于2017年6月26日公布了回售的相关公告,其中包含了回售的申请时间和流程等相关信息。 根据该则通知可以看出,海澜之家的可转债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将开始进入回售程序并申请回售,具体包括以下四点:
第一,2017年8月26日为最后一行权日;
第二,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9月1日为回售申报期;
第三,回售价格为100.07元/张(含税),含息税;
第四,回售款缴款方式和时间分别为:
①2017年9月19日之前将足额款项汇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
②2017年9月20日起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转托管方式将该笔回售款划至本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同时办理转托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