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折价是什么意思?
在发行新股过程中,如果二级市场交易价格高于每股净资产的价值(即股价大于净资产),则新股的发行市盈率必然超过10倍;反之,如果股价小于或等于每股净资产的价值,那么新股发行的市盈率就必然低于10倍。由于A股实行的是核准制,也就是只要发行方案符合相关规定就可发行,而不会存在实质性拒绝,所以,新股申购的报价往往与新股的发行定价接近甚至大于后者。因此,当投资者申购新股的时候往往存在一定的风险,特别是当该新股上市后其二级市场价格低于发行价的情况下。因为此时投资者持有股票的成本不仅包括投资成本还包括相应的利息支出和交易费用,而如果持有时间较长,新股上市后的价格下跌将会导致投资者收益为负值的可能性增大。这种因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定价高于资产评估价值而导致的新股上市后收益率下降的风险称为新股折价风险。
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在证监会受理申请的当日在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按照这一规定,企业发行新股之前必须将招股说明书公开刊登于网上供公众查阅。2006年5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暂行规定》对保荐机构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其中包括了保证所推荐的发行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相关中介机构勤勉尽责等。
目前,中国证监会正在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有关新发行股票的规定进行适当的调整,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以上是关于新股折价风险的法律规定和概念的解释。至于如何降低或是规避此类新的潜在风险呢?我认为可以通过如下途径来解决: 第一,加强公司治理水平建设。作为拟IPO的公司应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募集资金运用效率,防止过度投机行为的发生。 第二,提高中介机构执业水平和诚信意识。券商应当切实承担起对保荐对象进行持续督导的职责,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及完整性,帮助保荐对象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也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审计等职责,不夸大企业的盈利能力,客观公正的进行行业分析,审慎预测未来的盈利趋势,为企业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提供保证。同时,还应加强对自身队伍的建设管理,增强职业道德,规范执业纪律和行为准则,从而有效避免违规操作的情况发生。 第三,适当降低发行新股的预期收益率和谨慎对待股市的大幅波动。当前,随着创业板的开板和市场的进一步活跃,许多投资者都在踊跃参与到新股申购活动中来。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统计显示截至今年8月中旬,今年以来参与沪市新股申购的户数已突破千万户大关达1014万户。但是,与此同时,由于新股上市的溢价空间不断缩小甚至出现倒挂现象,部分新股跌破发行价成为常态这给中签的投资者带来的损失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新股申购的预期收益率势必会降低。
另外,新股发行之后,受国际环境和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可能会出现大幅度的股价变化情况。因此笔者提醒广大投资者,在进行新股认购活动时,一定要注意控制自己的投资和交易频率,合理地判断新股的市场走势以便减少可能出现的损失扩大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