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准则有变化吗?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其应用指南规定了各类资产减值涉及的具体披露要求。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关于减值所涉及的披露要求与资产减值准则存在不一致性,为衔接起上述3项准则披露要求,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明确,企业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交易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的,原则上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规定,对上述交易事项各期间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包括比较财务报表各报表项目,并在本准则施行日的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资产减值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情况及其影响。
因此,与原问题所述情况相同的企业,仅涉及按照实施问答对相关会计政策变更、财务报表及附注调整的披露。但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资产减值准则等关于披露的要求全面进行财务报表和附注的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