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如何降低企业税收?
目前我国的财政收入主要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在“三税”中,增值税是最主要的财力来源,2013年国内增值税完成5.97万亿元的征收任务,比上年减少841亿元,下降1.3%;2014年前三季度国内增值税完成6.38万亿元,同比减少2202亿元,下降3.3%。 可见,只要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能够维持,那么不论国家出台怎样的优惠政策,企业的实际税额都不会出现大幅度的下降。从长期来看,要想降低企业的实际税负,只能采取零税率或免征额大幅度提高的政策手段。但从短期来看,由于生产要素价格存在刚性,零税率和免征额的调整需要慎重考虑。目前的优惠政策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考虑:
一、减轻企业税赋(即降低企业实际缴纳的税款)
二、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即延迟缴纳时间,不消耗现金流量,等同于减少企业税赋) 对于小微企业来说,自2013年8月1日起,对月销售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纳税人免收营业税,至2014年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这一举措大大减轻了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税费负担,有助于提升他们的竞争力。
2014年1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扩大至全国;同时,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述两大政策的出台,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有助于提升经济的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