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如何盘存固定资产?
每年年终,企业要组织包括会计、仓库保管、车间管理人员等在内的清查小组,对于企业财产包括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根据清查结果进行全面核实,查明固定资产的数量、实存状态等。
对于盘盈的固定资产,应作为前期差错进行处理,在按重置成本计量后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对于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企业对固定资产应当采用历史成本进行计量,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或购建某项财产物资时所实际支付的现金或者其他等价物。而在会计实务中,企业在财产清查过程中,盘盈的固定资产实际成本难以可靠计量,则无法按照历史成本入账。为此,财政部《关于企业发现历史陈欠税金及以前年度亏损会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会[1997]28号)规定,企业对于盘盈的固定资产,应当按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因此,在年终盘盈固定资产,应作为当期会计差错进行处理,并按照重置成本作为入账价值进行调整,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然后根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调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