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列为固定资产吗?
手机不是固定资产,属于电子类低值易耗品,费用发放形式,作为管理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金,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以及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水电费、修理费。
对于企业为职工个人购房、建房、支付住房租金等,虽属于企业管理方面的费用,但不符合福利费的列支规定,不在福利费科目中开支,而应在管理费用中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