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及固定资产吗?
手机在通常情况下是属于工具性的私人用品,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财产。一方擅自将手机予以卖掉,如果手机是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其处理自己的财产,即使卖掉也不属于侵犯共有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赔偿。如果手机是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属于应该予以分割的共同财产,那么,擅自将手机卖掉是侵犯了共有财产,应当予以赔偿。对于赔偿的数额,双方可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定。
一方擅自出售共有财产需赔偿
一般而言,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对于处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应当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处理。对于贵重物品,一般应当共同协商并处分。如果一方擅自处分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贵重物品,则属于侵犯了对方共有财产所有份额的行为,应当予以赔偿。
一方擅自出售共有财产,另一方要求赔偿,具体的赔偿数额,应当由双方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在审判中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