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冻资产是如何界定的?
速冻食品是按照国家标准(冷冻预制品)来讲的,它是一个低温加工食品,必须是经过-30℃急速冷冻,并在-18℃以下贮藏流通的调理食品,也就是所谓的速冻食品;而低温冷冻食品则不同,它是经过-18℃以下冷冻,但没有急速冷冻加工工艺,在-18℃条件下流通贮藏的食品,两者具有不同的食品品质。
国家现行的速冻食品共有8个国家标准,如:冷冻饺子、冷冻汤圆、冷冻冷藏面米食品、冷冻鱼糜制品、冷冻调制食品、速冻豌豆、速冻青刀豆和速冻生 meat 等。上述国标只是针对低温(-18℃以下)流通贮存条件而制定的,没有涉及到常温保存条件的内容,因此不能将含有添加剂的鱼糜制品、冷藏面米食品在常温下销售,仍应该在低温(-18℃)下流通贮存,否则将会给微生物大量繁殖提供良好的温度条件。鱼糜制品和冷藏面米食品中虽然添加了防腐剂(双乙酸钠、山梨酸钾或安息香酸盐类等化学合成防腐剂),这些防腐剂在低温条件下能有效起到抑菌作用,其毒副作用也很小。但在常温贮存条件下由于微生物大量繁殖其毒副作用很大,将严重超出国家食品添加剂限量使用标准要求,从而影响到了人体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