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业务员承担风险吗?
近期,一男子贷款5000元15年被逼还钱26万的事件引起众人的反思。不少法律界人士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恶性“套路贷”事件,银行自身也存在重大过错。可就是这样一起民生事件却道出了不少金融界人士心知肚明的事实:做贷款业务有时真的只能笑里藏刀。
做贷款,看似光鲜,实则背负着风险。特别是如今的贷款市场,各种“套路”频发,一不小心就背着“锅”。
为此,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专访了三位资深贷款业务员,三位贷款业务员均表示确实存在客户贷款后还不上钱的情况,而自己也承担着客户不还钱的法律风险。但贷款业务员也表示,虽然自己也需要担负起客户还不起钱的风险,但看到客户因为贷款受益后,他们也由衷地为客户感到高兴。
北京某大型银行个贷中心客户经理吕京辉告诉北青报记者,“我们只针对有稳定收入和偿还能力的客户发放借款。但现实中确实有客户在有钱之后偿还能力增强,但还了我们一部分之后就再也联系不上。即使联系到也是以自己现在没有钱为由推脱,这种情况确实存在,而且不是个例。”
吕京辉还表示,按照银行规定,一旦出现客户不还贷款的情况,银行可以凭借间签订的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但通过走诉讼程序拿回账款是需要一定时间的,且其间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都要由借款人承担。而一旦法院判决借款人还款,其仍然拒不偿还的,银行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走诉讼程序也是有风险存在的。万一借款人实际上根本就不差钱,而就是故意不还,且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银行也是不会承担损失。”
某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杨先生也对记者表示,贷款放出去肯定是要承担无法收回的风险,“虽然不可能出现钱要不回来的情况,但确实存在客户暂时还不起钱的情况,毕竟像买房和做生意的群体不小,不是每个人都能按时还款的。”
不过杨先生说,与银行所不同的是,小贷公司会要求提供的抵押品,一般是价值相对较高的汽车。而像房产抵押贷款,一旦客户不能还款时,其房产折现肯定可以覆盖贷款。
“但银行抵押贷款,如果还不上钱,银行也只能走诉讼程序,无法实现快速收回贷款的目的。这也是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
谈起自己身上的风险,对于5000元贷款15年后被逼还债26万元的事件,陈华深有同感。他是一名私人信贷经理,虽然放出的贷款大多是“高利贷”,但陈华表示,他一般只会收取3%的手续费。
“这个事儿吧,谁也不想发生。但我既然做了这个生意就要承担起这个风。我不能因为挣钱就卡着人家还不上钱的都不借,那岂不是我永远都挣不着钱?真有那么一天我干脆去银行上班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