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去银行领贷款存单?
贷款审批通过后,会接到银行的电话,通知申请人携带齐备的资料到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有些银行是委托中介发放的),领取贷款批复文件、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并办理抵/质押相关手续及财产保险。 完成上述手续后,客户即可拿到贷款借据和放款通知书,并从放款之日起,在规定的还款期内每月按时还款(部分银行有要求客户在放款前预付首笔还款的,则该笔款项计入当月还款额)。 需要注意的是:借款合同的期限起始日与借款借据的放款日期可能不一致;借款期限的终止日也可能不是最后到期日。例如:借款期限为10年,而借款借据的放款日期为3月28日,那么,借款合同的期限起始日为3月28日,终止日应为借款借据确定的到期日即2015年3月27日。
借款人应按时偿还贷款本息,避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一旦发生逾期,银行将按照合同收取相应的罚息和复利。 对于一次性还本的贷款,逾期后的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上浮50%;对于分期还贷的贷款,逾期后的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浮动周期内的每期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