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企改革有哪些?
在很多人还不清楚国企改革的目的是什么的时候,深圳已经率先行动起来了。 近日,深圳市国资委发布《深圳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内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其中提到,对于集团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监事以及其他中层管理人员(以下统称“高管人员”),实行年薪制管理,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长期激励三部分组成。
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经营业绩考核情况发放,在基本年薪基础上确定不同的考核系数,体现效益增量的工资增量的分配原则;长期激励与公司的战略目标、经营业绩及公司股本价值增长挂钩,具体按股权激励方案执行。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这已不是深圳国资初次向外界透露其改革动向了。早在今年1月29日,深圳国资委就发布《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总会计师、财务总监选聘工作的通知》称,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市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队伍,决定公开选聘5名优秀企业家担任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3名优秀会计师担任总会计师、4名优秀审计师担任财务总监。
去年10月份,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正式印发《深圳市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计划,到2025年,将培育一批发债金额大、信用等级高、融资成本低、募集资金用途合理的骨干发行人,打造全国企业债券领域的重要创新基地,推动深圳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债券市场体系。
同时,《方案》还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方式获取资金,用于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应用,盘活存量资产,补充流动资金,降低资产负债率等。鼓励金融机构为并购方提供融资支持和担保,降低交易成本。对发生风险的企业,有序化解风险,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对经营不善导致负债率上升较快或出现风险状况的,监管部门要依法实施监管,防范债务风险,确保债权实现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