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至到期投资怎么填?
“持有至到期”并不等同于“持有至偿付日”,前者指企业购入债券后长期持有的情形,后者是指在债券到期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发生债权债务给付的行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提出,对于买入返售资产,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其初始入账金额;而对于卖出购回资产,由于该项交易兼具融资和现货买卖特点,因此应当分别对应“应收款项”科目下的“卖出回购资产”核算。 其次,如何获取被投资单位的公允价值信息呢?这里要注意企业的做法是否正确。因为投资者在购买债券时,其付出的价格(即成本)应该等于债券的公允价值,企业取得债券时的交易价格与票面价值(即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该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企业在获得债券时不考虑时间价值和风险因素,则所确定的债券购价就会偏离市场现实,从而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 在实务工作中,企业应该遵循以下步骤来计算债券的公允价值:
1、估计债券的市场价值(P) P=债券市值+可收回金额-已计提的损失准备 金 其中,债券的市价通过在证券市场查询得到; 可收回金额按照合理预期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的计算; 已计提的损失准备金是指企业对买入返售资产已经计提的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的累计金额。
2、计算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每期期末债券市价-每期期初债券购价 3、评估信用风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如果该投资属于金融资产且存在减值迹象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计提一次减值损失,计提的减值损失应当冲减当期盈余公积和当年利润总额。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收益和风险都较高的情况,还可以采用期权定价模型或其他方法对其价值进行重新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