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贷款风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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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贷款风险是信用风险中的一种,指贷款不能按时、足额收回,给银行造成资金损失的潜在可能性。不良贷款是反映银行资产质量的重要指标,资产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银行经营效益和抗风险能力的强弱。

不良贷款率是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总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率,是衡量贷款资产安全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直接反映出银行贷款资产的质量。不良贷款率越高,说明银行的资产质量越差。

不良贷款率的高低主要与经济周期密切相关,经济衰退时期,资产质量逐步下降,不良贷款率上升;经济复苏时期,企业经营状况好转,银行不良贷款率下降。在经济处于上升时期,银行普遍执行“稳健”的信贷政策,新发生的不良贷款少,不良贷款率下降;在经济处于衰退周期,则执行“宽松”的信贷政策,新发生的大量不良贷款,使不良贷款率上升。另外,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些技术落后和装备陈旧的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出现呆滞,成为银行不良贷款的来源,也增加银行不良资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信贷资金是企业资金的重要来源。但是银行不是"慈善机构",它所发放的每一笔贷款都有收回本金和利息的预期,如果这种预期不能实现,而使银行资产出现风险,即形成不良贷款。在银行不良贷款中,最常见的不良贷款有如下几种。

①逾期贷款,是指借合同协议规定还款到期后还没有还清本金和利息的贷款,又称过期贷款。其中,贷款到期后一年以内的为逾期半年内贷款,贷款到期一年后为逾期一年以上贷款。

逾期贷款是贷款还没有到期,没有到期限的,即使贷款期限短,只要超过还款期限没有偿还,就称为逾期贷款。当借款人不能及时足额偿还本息时的贷款即为逾期贷款,其中,不能按期归还的贷款即逾期贷款在贷款我还本付息时即计入逾期贷款。

逾期贷款一般是由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所致。借款人应按期还款,否则就会形成逾期贷款。逾期贷款发生后,按贷款合同章程的规定,只要借款人与贷款人协商同意,借款人可偿还本金与利息,逾期贷款即可转为正常类贷款。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贷款人可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逾期贷款是银行信贷业务的常见情形,贷款违约后成为逾期贷款。但是,如果借款人与银行达成某种协议,借款合同关系可以自然终止,贷款归还结束。逾期贷款成为争议较大的法律关系案件,银行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应诉应诉。

②逾期贷款有法律保护,其诉讼时效期间也受到法律保护。在逾期贷款诉讼时效期间,贷款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贷款人可以与借款人通过协商确定,如经协商不能确定,则按下列方式确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按照债务纠纷和担保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保证诉讼按照保证合同宣告债务期限的,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即保证期间届满起计算。按照特别约定的要求,保证合同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保证合同,保证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按照新的约定,重新确认债权或者重新确认担保债权的,自当事人请求之日起计算确定之日。依照新约定,借款人或者保证人重新确认债权或者重新确认担保债权,自确定之日起计算,按照新的约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

③贷款逾期后,借款人未与银行达成延期还款协议的,处理逾期贷款所发生大额费用应当扣除。

在逾期贷款归还前,逾期本金产生的利息,应当继续计算利息,但已经支付的利息不能重复扣除。逾期本金产生的罚息不能扣除。

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之外,应当扣除逾期期间发生的金额,并按照实际天数计收利息,计收利息。按照合同的约定,逾期,扣收款之日起,按实际天数停止收取利息,并按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继续计收逾期利息。

④经协商和催告,无效后贷款人诉讼,有权拍卖、协议或者以物抵债。

经协商和催告仍然无效后,贷款人可以就该合同的抵押财产、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物权优先受偿。贷款人也可以依据该合同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

对保证人为出质或者提供保证,双方未约定保证债务履行期限的,贷款人可以要求保证人和债务人履行期限;债务人逾期履行期届满或者违反约定要求提前履行期,贷款人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的范围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人、抵押人或者出质人可以请求贷款人同意的债权转让,并通知保证人,但保证人既不同意转让债权,或者通知又不同意转让债权时债权发生纠纷时,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停止,按照原保证合同约定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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