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产品需要审计吗?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基金公司作为从事经营业务的机构,其经营的首要原则就是稳健合规,因此对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所管理的各类基金产品都需要进行定期的审计工作。 由于我国目前对于公募基金管理人的监管体制实行的是“扶上马、送一程”的模式,所以在早期成立的公募基金管理人(包括基金公司和基金托管人),在成立初期由相关监管部门(主要为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指派注册会计师对基金的资产状况进行测试并出具报告,这种模式在我国被称为“财政拨款审计”模式;而之后成立的基金管理人则普遍采用行业自律机制对基金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检查会计账簿、核对财务证据与原始凭证等,这种模式也被称为“行业监管+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模式。但无论哪种模式,均会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公允地反映其财务状况提出合理的鉴证意见。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审计原则上应当遵循风险导向的审计理念。但是考虑到基金审计的特殊性,为保证基金财产的完整和安全,确保基金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必须在风险导向的基础上加强风险审查。 基于此,基小律建议,在进行基金审计时,除了一般的审阅、复核财务报表、查阅会计记录等程序以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以有效防范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风险:
一、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在开展审计工作时,会计师须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特别是涉及财务指标的决策依据、影响因素和产生过程等情况加以关注,进而判断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
二、关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合理性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是影响财务报表的重要因素,注册会计师应重点审核有关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会计估计不合理的情况,相关计量是否准确等。
三、查明收入确认的恰当性 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是财务报表编制的关键环节之一,存在潜在错报的风险较大。注册会计师应重点审核有关销售收入确认是否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收入确认是否恰当,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四、审查支出报销的合理性 财务报表中反映的支出通常为实际发生额,然而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通过虚增成本费用的方式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注册会计师应重点审核有关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和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同时注意对比同期会计政策和税法规定的差异,进一步确定损益表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