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可以自融吗?
当然可以,而且一般来说私募自融的比例是可以由基金管理人自主决定的(根据基金法和有关基金备案的规则规定,仅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的政策性专项基金的自融比例不能超过20%)。 但是,如果这个基金是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决策人等自任基金经理,那么通常这个基金的规模就不会太大;反之,如果一个基金规模较大,那么通常就不是基金管理人自己的钱。 这里就引申出一个问题,就是基金的管理费和托管费是否应该为0呢?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毕竟基金管理人要做事情,就要花钱,而不管基金的规模与净值是多少都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但是,基金管理人收费太高了也不好,为了鼓励基金管理公司多赚钱,对那些“烧钱”比较多的行业比如TMT也可以适当少收一点。至于费率水平,可以参考基金合同的具体约定,但不管怎么样,都是要低于公允的市场价的,否则就存在以较低的成本获取管理费的可能了。
另外,虽然基金管理人可以自主决定赎回金额和比例,但是如果出现了大规模赎回怎么办?这时候,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向监管机构申报特殊事项处理并公告的方式解决,比如提前终止基金合同或者引进新股东增资等方式来解决资金流动性的问题。 但如果是违法自融的话,那可就另当别论了。在现代金融体系下,几乎所有的融资行为都要符合相应的法规要求,否则就可能面临监管机构的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比如说对于上市公司的募资行为来说,就不允许圈钱式募集资金,即不能随意的把钱拿出来而不进行任何实质性的投资,这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同样适用。如果企业以非法集资的名义圈钱后挥霍,则可能涉及集资诈骗,而被集资的人往往也是会受到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