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社保费如何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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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的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目前是由地税局负责征收的。 单位缴纳部分,直接根据职工工资,扣除个人应交纳的部分后,申报缴纳就可以了。 个人部分,如果已经由企业代扣代缴了,则不需要再单独报了;如果没有扣,则需要带上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到地税部门办理个人的社保登记手续并申报费用。 另外,有些园区会有优惠,比如某大型工业园区,针对注册在园区的企业,实行先交后返的政策(只针对养老、失业和工伤),具体可以咨询下当地的社保机构。

关于社保的账务处理,我们给的建议是,不要单独做科目核算,而应该记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科目。 理由也很简单,因为该部分支出并非劳动保险费,而是员工福利,从财务报销制度上来讲也是不合规定的。 如果单位发生工伤保险事故,应该计入“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

至于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劳动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当然,实际工作中可能会更复杂一些,比如存在补缴的情况,或者同时涉及公积金等其他社会保险,建议咨询专业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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