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企业财报要年审吗?
内资企业不需要进行年报审计,只需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即会计报表及附注),并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 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注册制,即证监会在审核企业上市时只对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判断。财务报告的质量就尤为重要。
为保证财务报告的准确性,财务报告必须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制作一份符合要求的财务报表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首先,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帐户,进行核算;其次,应当做到账实相符,各项财产物资应定期进行盘存,保证账面金额与实物数额一致;第三,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进行费用核算,合理分配收入与成本,准确计算利润。
在编制报表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选择是否恰当,相关账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前后各期的数字是否保持连续性。
不是所有内资企业都需要每年进行年报审计,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以及经营范围含有以下内容:通信技术、航天航空、武器弹药、水利、电力、铁路、黄金、稀土、航运、石油、天然气、电网、建筑、文化、体育、金融、教育培训行业的一般公司需要进行年报审计,其他内资公司可以选择审计或者出具承诺书。股份有限公司是必须出具审计报告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产权登记:
(一)取得、变更企业国有产权的;
(二)企业名称、注册资本、组织形式、主次经营范围,企业国有资本额、企业国有资本占企业全部实有资本的比例等发生变动的;
(三)企业分立、合并、破产、解散的;
(四)其他应当办理产权登记的事项。
产权登记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第五十四条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向出资人提供财务、会计信息。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向出资人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