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往来款算债务吗?
一、对于企业来说,什么是往来款? 所谓“往来款”,从会计的角度来讲,就是指企业之间在业务往来中产生的资金借贷关系;而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种借贷关系则受到了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需要明确借款人和放款人的具体身份,以及借款的性质(是借款还是还款),并且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等。 从会计和法律角度来看,企业之间的资金借贷关系就称之为“往来款”。
二、往来款的会计处理 1、收取其他公司的欠款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经营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支付其他公司款项时 借:经营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三、为什么要进行往来款的清理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不可能所有的资金流动都遵循着收付实现制来进行记账的,而往往会有一些存在“往来款”的情况。虽然这种情况并不影响企业的实际经营,但是长期挂账却会导致企业无法准确核算实际的盈亏情况。所以,无论是否涉及到税款,都需要及时核对往来款项,并进行合理的账务处理。 如果确实发生了购销业务,但是由于双方尚未对账或者尚未结算,则应当暂估入账,并计缴相应的税款;待交易完成后,再冲回原来的暂估入账金额。
四、如何有效进行往来款的清理 对往来款的清理,关键在于明确双方的负债责任,然后根据具体的金额和性质,通过银行或现金进行清算。但是对于一些由于时间较长,而对方又已经注销的公司,此时可能就需要走诉讼的程序,通过司法的形式来追回自己的款项了。对往来款的清理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五、哪些行为属于拖欠货款?该如何应对?
1、无正当理由拒绝给付货款的; 2、未按约定给付货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偿还的; 3、合同约定给付货款的时间已到,未按期支付的; 4、当事人没有约定给付货款期限,经催告后仍不支付的;
5、违反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定金、利息赔偿等等;
6、主张逾期付款损失的,损失数额应当由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