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创新券是什么?
企业创新券,是一种凭证。由省级以上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创新载体向企业提供,证明其获得了一定数额的企业创新券,是企业申请使用财政科技资金的前提条件之一。 获得企业创新券后,需要到指定的金融机构“贴现”换成现金,才能使用。如果3年内没有用完,则全部退还给财政部门。
具体的使用方法如下所述—— 一家企业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提交近三年的知识产权材料。如果是购买他人的专利技术等,则需支付一定的费用;如果是自身研发的知识产权,则无需付费(但需经过评估)。
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有自有和授权两种类型。其中,关于自有的知识产权,企业只需提供知识产权的所有权证书复印件即可;而涉密知识产权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则需同时提交国家秘密保密资格证书原件。
在申请过程中,企业还需要同时提供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包括专利文件、软件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植物新品种保护证书、地理标志证明文件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而对于已经取得知识产权的企业来说,还可以利用这一权利申请企业创新券。
首先,你要确认你的知识产权是否具有科技成果的性质。一般来说,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才属于科技成果,才有机会得到企业的创新券。否则的话,一切白费。
其次,要确认你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是否达到了一定的水平。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审定证书、国家级新药证书以及药品专利权等才具备一定水平的创造性,才能获得企业创新券。
最后,要看知识产权是不是在你的企业名下。也就是说,这项知识产权是否归你企业所有或者使用权归你企业所有。否则的话,即便你能得到创新券,也无法使用。 因为只有你的企业才能享受因拥有知识产权而带来的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