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建筑企业由谁设立?
首先,很高兴能有机会回答这个问题! 关于“谁设立的”这个问题,从理论上讲,无论是内资还是外资企业,设立的时候都是由出资人设立的(注:这里所讲的出资人是指公司设立时的股东); 如果要探讨的更细致一些,那么还可以进一步问,外商投资的建筑业企业是由谁设立的? 我们国家的外商投资法律体系目前由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其实施条例组成的,这部法律规定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条件、程序以及在哪些领域可以设立等等。另一部分是由部门规章及地方政府规章组成的,这部分规章制度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包括设立的条件、程序、需要提交的文件以及相关部门的审批等。 举例来说明,根据我国《外资企业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的规定,我国的投资体制按照政府核准与备案制进行管理。凡是属于核准的项目都需要报送有关部门进行批准,属于备案制的项目则只需办理登记手续即可。
以建筑业企业为例,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建筑企业的设立一般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企业申请工商注册,获取工商营业执照,这是设立的条件和程序;第二步是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这才算是正式设立了建筑企业。而这两个过程又都有很多的细节和需要注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