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如何参与企业收购?
1、券商作为金融中介机构,本身并不参与实际的企业经营。因此从逻辑上来说,它无法“参与”企业收购——即不可能亲自买下一个公司。 但实际上,由于许多新设立的公司都是由现有股东或者大股东进行增资扩股后产生的,而老股东会委托券商进行融资操作,由此使券商间接参与了企业的收购。 比如某个制造业企业想扩大产能,需要新增5000万元资金,经与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后,决定引入新的股东以增加财务成本和新资本金。那么,这家制造类企业就会委托券商找合适的资本方,最终达成交易后,新股东将资金打入公司的账户,完成验资手续,然后启动公司的资本运营程序。在这一过程中,券商发挥了中介作用,从而间接地实现了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2、在商业实践中,也存在由券商先行出资,充当“垫脚石”,进而实现对目标公司实际控制的情况。 这实际上是某种投资方式的衍生品,即先出资买入目标公司的股票(或债券),再通过其他手段(包括后续的再融资行为)获取预期收益。在此过程中,券商通过先期的投资获得了对该目标公司的控制权。虽然方式较为特别,但严格来说并不算违法行为。
3、当然,如果某券商既无足够的钱,也不打算自己出资去认购目标公司发行的证券,那么显然是不可能“参与”到企业收购的。在这种情况下,即便该券商推荐了目标公司和具体条款,最终签订了协议,也没有实际上的意义——因为根本执行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