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企业有哪些税种?
目前,我国实施税制改革的目标是构建“宽税基、少税种、低费率”的税收制度。增值税作为现行三大主体税种之一,其地位日益重要。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13%的9%的增值税,6%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20%的企业所得税和2%的印花税等。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深入发展和政策调整,相关税收政策也在进行相应变化,以适应行业发展所需。2015年3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5〕73号)明确,建筑用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属于不动产租赁,不缴纳营业税而缴纳契税和土地使用税;销售自建房屋的行为既交房产税又交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开发的楼盘在完工后应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6年5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税率11%。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房地产企业还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具体税额取决于项目的收入与成本费用等金额。如土地增值税,则是指将房地产开发项目转为固定资产的过程中所蕴含的自然增值和其他形式的增值部分所征收的一种流转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