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企业何时可以经营?
新成立的工商企业,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营业执照? 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时间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为由作出初审决定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以申请材料是否存在虚假或疑义为由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并出具《驳回通知书》。 《受理通知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申请人可以携带《受理通知书》立即办理有关手续。
需要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分支机构设立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营业执照由设立分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办理。但公司法规定必须办理营业执照的除外。 《驳回通知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般情况下,工商部门应在收到完整、有效的申请办理执照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是否核准发放营业执照;如果是特殊行业或者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